2021-03-06
路在何方
2021-03-06
仁和会计为您解答:《办法》第13条规定:“通过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的人员,可以从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和中央主管单位申请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县级以上地方门颁发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权限,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门确定。颁发《申请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时,应填写《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申请表》,并持有以下材料:(1)考试*合格证明;(二)有效身份证件原件;(3)同一底片近期一寸免冠证明照片两张。符合本办法第十条规定条件并通过法规金融与会计职业道德考试的申请人,还需持有原学历或学位证书(香港特区、澳门特区、台湾居民和外国居民的学历或学位须经教育行政部门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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