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6-15
北京西站南路东口
2024-06-15
机动车驾驶人自科目一考试合格核发驾驶技能准考证明后,应当在有效期(三年)内完成科目二和科目三考试,如未完试合格核发驾驶技能准考证明后,应当在有效期(三年)内完成科目二和科目三考试,如未完成,已考合格的科目成绩作废。另外,科目二和科目三这两个科目的考试,每个科目考试预约后,考试当天如不合格,可补考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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