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8-30
曹索木
2024-08-30
《继续医学教育规定(试行)》的规定:继续医学教育实行学分制,继续医学教育对象每年参加继续医学教育活动,所获得的学分不低于25学分。继续医学教育的对象包括医生、护士以及医技人员等等;其中,一类需要十分,二类需要十五分。参加继续教育最终的考核试,只需要取得合格*就可以取得相应的学分。记得,在考核后,需要打印*单或者是参加培训的机构给予学分或者是学习过程的证明,以后需要审核的时候,需要提交这些继续教育的证明材料,才可以审核通过。
浔之初夏
2024-08-30
医师继续医学教育实行学分制。继续医学教育对象每年参加继续医学教育活动,所获学分应不低于25学分(县级、县级市及以下单位的继教对象所获学分应不低于20学分),其中Ⅰ类学分5—10分,Ⅱ类学分不低于15—20学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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