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9-25
旭日东升869
2024-09-25
世界上经济比较发达的国家一般都在事关公众利益的行业实行职业资格制度。他们在职业资格的管理体系、评价标准、运作方法以及职业管理方面已日臻完善,职业资格制度已经成为规范职业秩序的重要保障体系,也是架筑于求职者与社会需求之间的桥梁。据了解,加拿大、美国、英国等国家在100多年前就相继在建筑师、会计师、律师等行业中颁布了相应的法律法规,并建立了执业资格制度。日本在明治维新后也在建筑士、医士、工程士等行业建立了执业资格制度。这些国家对人员资格的管理主要分为两种类型:一类是政府依据相应法律法规建立的准入资格;另一类是由各种协会向公众提供的服务型资格。准入型资格数量有限,如英国属于女王批准的注册资格有50多个,美国依据法律建立的执业资格数量只有几十个。服务型资格数量较多,如日本有1200种服务型资格。以上国家在实施准入型资格制度上大致有以下特点:
(1)重视专业学历教育,并以此作为申请执业资格的先决条件,一般未通过专业学历教育的人员不得申请执业资格;
(2)重视实践和实际能力,只会看书不会做事的人一般考不取执业资格;
(3)资格一般采取考试的办法取得;
(4)实施注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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